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兰州石化公积金月均1.4万 甘肃住建厅称暂不回应

2013年04月02日 15:1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据京华时报报道:每月公积金缴存额就达到1.4万元,是当地职工月均收入水平的5倍多。针对这起“万元公积金”事件,兰州石化1日回应称是由于“未及时调整标准”所致。

  近日网络流传的《兰州石化党委办公室201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显示,名单上的52人中,兰州石化2011年由单位为其缴存公积金超过9万元的有10人。这其中,企业缴存额最高的达到12万元;加上自己的缴存额,当年缴存公积金最高达到了16.7万元,月均缴存额近1.4万元。

  兰州石化缘何能缴存出“万元公积金”?兰州石化4月1日回应称,2004年根据企业申请,经甘肃省房改及住房公积金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企业职工公积金单位资助部分缴存比例18%、职工个人缴存比例7%,并按照企业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缴存基数。

  如此,累计25%的公积金缴存比重,已经远远超过了12%的上限,存在明显的违规行为。对此,兰州石化回应称:“2006年,省里虽然有关于公积金缴存的相关文件,但尚未制定出明确的实施细则和标准。因此,仍按照原先的标准缴存。”

  兰州石化表示,目前已纠正企业公积金缴存额“不封顶”的问题,并追缴了企业为超出封顶线所有人员多缴存的部分,并向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沟通汇报,初步形成了实施意见,决定按地方政府新的政策和规定要求,于4月底前进一步规范公积金业务。

  记者1日联系甘肃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进行采访时,对方称“暂时对此事不作回应”。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