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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产能过剩行业该不该放权

2013年05月10日 15:24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行政审批权下放迎来各方赞誉。据透露,日前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正积极筹划第一批审批权下放项目。然而,对于备受外界诟病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过剩行业的审批权,是否该一放了之?市场各方争议颇多。

  有观点认为,对于这些产能过剩行业,以往行政审批的“紧箍咒”姑且没能有效整治,这次彻底放手,岂不造成更大的过剩危机?

  笔者翻阅相关部门针对钢铁等行业的行政审批条文发现,自2003年以来,限制行业野蛮发展的条条框框不可谓不多。但这把行政利剑似乎始终没能敌过地方的冲动。比如在水泥行业,隔三差五的行政管制化为“空喊”,2009年后产能仍然提升8亿吨,截至去年年底水泥产能达29亿吨,总产能利用率不足75%。此外,在钢铁、电解铝、多晶硅等行业同样存在“越管越过剩”的怪圈。

  这恰恰证明,行政的手并不是万能的。国家工信部领导近日也在公开场合表示,集中审批、管控竞争行业发展的方式已难以抑制产能过剩。同时,由于存在层层审批环节,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实中,很多企业可能在企业管理和产业效能方面很优秀,但由于缺乏所谓的“人脉关系”,在项目的审批中常吃“哑巴亏”。此外,国家三令五申之所以屡次放空,更多的可能不是企业在作怪,而是地方政府贪大求全的政绩观所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最活跃的细胞、是理性的法人实体,为股东负责追求利润最大化,决定了其不会盲目扩张。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在下放审批权的同时,管住地方政府的行政之手也至关重要,切实减少地方政府对企业的过多干预,实现由“运动员”到“裁判员”的角色转换。

  行政审批权下放,无疑为企业创造了更为自主的决策空间,能够更快抓住“该进该退”的市场时机。然而,行业的过剩也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不到万不得已企业也不会主动退出市场。因此,行政放权并不代表政府就做“甩手掌柜”,应该从行业规范的角度,比如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建立环评指标、灵活财税政策等,加快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切实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行业产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刘锟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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