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污水处理率三年后将超七成
2013年05月28日 15:3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昨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
根据《实施方案》,广州市农村污水治理到2015年完成122个美丽乡村创建点的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为此,2013年至2015年,广州将新建296个行政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94个近郊行政村截污工程。
目前广州全市共有1205个行政村(社),其中389个行政村就近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农村污水处理率为41%,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但是广州农村污水治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近郊农村污水治理进展缓慢,远郊分散式的农村污水治理管理不到位,个别设施“带病运行”等。
广州市水务局局长丁强表示,为达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的目标,《实施方案》提出将适当提高远郊农村污水设施维护的补助标准。“市本级补助从化市每年6.78元/人提高到10元/人、其他区(县级市)每年6.1元/人提高到8元/人。” 记者张林,通讯员李妍、余洋
【编辑: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