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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费傍着水费一起收 东莞每年可多收3亿元

2013年06月25日 15:3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垃圾费随水费征收后,东莞每年多收3亿垃圾费

  在东莞,垃圾费随水费征收模式早在2010年7月就出现了,已实行3年。根据羊城晚报记者近日从东莞物价局了解到的最新数据,以前上门收缴垃圾费时,每年只能收2.1亿元;随水费征收后每年能多收3亿元,目前是每年5.37亿元。对此,有网友指出,垃圾费随水费征收,不管实际上居民的垃圾有没有增加,政府的垃圾费反正是收齐了。也有网友提出担忧:污水处理费、垃圾费,什么费用一收不到就傍上水费这个“大款”,以后水费得多少元一吨啊。

  随水费征收:

  垃圾费猛涨3亿元

  上月底,广东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对居民垃圾收费,其中就包括了“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计费。

  羊城晚报记者从东莞物价局获悉,东莞已于2010年制订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改革听证方案》,将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原来的“上门征收”方式改为“随水费”征收。收费标准上,居民按用水量折算,每户每月应付垃圾处理费用按每户每月平均用水量(21立方米)折算,每立方米水收0.55元垃圾处理费;由物管公司管理的小区内用户每立方米水收0.17元的垃圾处理费。除此之外,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按垃圾量计征,其中商铺按营业面积计征,由城管部门按收费标准计算其应缴金额,以上收费均委托供水企业随水费代收。

  东莞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随水费征收后,征收率大幅提高,达80%以上。据介绍,2010年7月前,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户、经营面积或实际垃圾量征收,采取“上门收缴”征收方式,这种方式征收难度大,征收率仅为37%。东莞物价局表示,实施改革以来,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入大幅增长,由改革前的2.1亿元提高到目前的5.37亿元,有效增加了垃圾处理资金,减轻了东莞各镇街财政压力。

  小区业主:

  物管费本已包含垃圾费

  “以前小区用户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就不用再额外付垃圾费的,随水费征收后我们其实交了双份垃圾费。”家住东莞铭可达小区的潘林告诉记者,之前小区管理费里面就包含了各住户的垃圾处理费用,但垃圾费随水费征收后管理费也没有减少,业主们又被迫多交每立方0.17元的垃圾费。

  东莞万江阳光海岸的业主丁丁也向记者反映,水费在捆绑了多种费用后,已经水涨船高,增大了居民的用水成本。据丁丁介绍,他们小区6月起每吨水支付2.52元,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说法,这水费里面不仅包括了水费本身,还有污水处理费、小区二次供水的加压费以及垃圾处理费等,“以后跟生活相关又不好征收的费用就跟水电费捆绑的话,那水电费不得涨得更高呀”。

  “每一次捆绑或者涨价都给了包租婆涨价的理由,向我们底层苦逼租客敛财。”新莞人阿玲表示,出租屋水费本来收费就不是很规范,当初垃圾费一捆绑,收租婆就直接一吨水涨价1元,借机再赚钱。

  对于居民们关于垃圾费征收的质疑,东莞市物价局表示,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改革前和改革后实质上都是按垃圾产生量计征,只是采用不同的征收方式来体现这个量。征收方式改革前,是将人们每年产生的垃圾总量所需的处理费用按每户、每桶或面积分摊计收垃圾处理费。改革后,非居民用户沿用原按桶或面积计收的方式,居民用户根据居民居家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与生活类用水量的关联性,以用水量折算计收,实际上也是按垃圾产生量计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只是这个“量”是以用水量形式体现出来。文/羊城晚报记者 余宝珠 图/羊城晚报记者 王俊伟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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