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家质检总局:锂电池“过充”项目试验时曾爆炸

2013年06月28日 11:2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国家质检总局27日发布的《2012年中国进出口电池质量状况》白皮书显示,去年各地检验检疫机构送实验室检测的进出口电池中,有锂离子电池存在安全隐患,“锂系电池的过充”项目试验时曾发生爆炸。

  根据这份白皮书,我国电池产品进出口数量大,而且涉及安全、环保和反欺诈等检验检疫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去年,在出口电池方面,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共送实验室检测2688批,检测发现不合格83批,占送检总数的3.09%。在进口电池方面,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共送实验室检测207批,检测发现不合格11批,占送检总数的5.31%。

  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锂离子蓄电池容量虚标;消费类电子电器配套用锂电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热冲击项目试验和重物冲击项目试验时发生起火;锂离子电池存在安全隐患,“锂系电池的过充”项目试验时发生爆炸。

  据介绍,2012年5月,我国一家检验检疫局开展了针对出口欧盟的电池产品的监督抽查行动,在进行过充电测试时,2个样品均出现爆炸现象。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熙同介绍说,针对发现的出口不合格电池,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生产企业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允许出口,并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外相关技术法规,制订技术整改措施,有效维护了我出口商品质量声誉。针对进口不合格电池,检验检疫机构依法采取了退运、销毁、要求整改等措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权益。(记者朱立毅)

【编辑:张卓】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