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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占全省国土面积22.91%

2013年07月01日 09: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江苏省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江苏省人多地少,经济总量大,开发强度高,生态环境脆弱。2012年江苏省开发集约用地评价的结果表明,江苏省土地的开发强度已达21%。进一步优化人口、土地、产业等与环境要素的资源配置,用创新的思路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各种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功能的破坏,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已迫在眉睫。

  《规划》明确提出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明确了区域划分和分级分类管控措施,以确保红线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生态红线区域规划实施以后,必须严格落实规划要求,完善生态补偿措施,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调查评估,牢牢守住生态红线,为江苏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此前,江苏省已划分了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洪水调蓄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渔业水域、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公益林、特殊生态产业区等在内的569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总面积共23431.65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2.91%。(孙彬)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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