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水库保护难题待解 鹳河、淇河变成污水渠(3)

参与互动(0)库区餐饮游船污染
淅川县丹江口水库库区有大小船只100余艘,其中26艘为餐饮船。这些餐饮船只都没有配备相应的污染处理设施,污水和垃圾直接排入水中
记者来到位于丹江口库区上游的码头,一排排船只在岸边停放着,除了一两只经营运输过岸的船只在等待客人外,剩余的已经停止运营。船体前方贴有淅川县政府下发的《关于依法取缔库区非法餐饮船的通知》,空荡荡的船上座椅东倒西歪。
在狭窄的岸边,淅川县政府组织的护库保洁队员正在河道和山坡上埋头捡拾垃圾。据她们介绍,以前这里到处都是游客扔的垃圾,每天都捡不完。自从库区没有游客了,码头也干净了很多,垃圾也少了。
记者了解到,上世纪末,当地政府依托丹江口水库发展了一批“游丹江水、吃丹江鱼”的旅游项目,一部分为当地有关部门发展的第三产业,一部分由当地群众经营。发展至今有大小船只100余艘,其中餐饮船有26艘。
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船舶污染行为应当由海事、渔政部门具体实施管理。根据要求,作为经营旅游餐饮业的船只,应在船内配置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向水体排放污水和垃圾。然而记者注意到,这些餐饮船只并没有一家配备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和垃圾均直接排入水中。
记者看到在库区旁边的山坡上竖立着水位标尺,据当地环保部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此处蓄水位将达到174米,目前水位为130米左右。这就意味着,如果蓄满水后,河床、山坡上的垃圾将被淹没,很多不易降解的垃圾势必会对水体造成污染,漂浮垃圾也会随库区水流向水渠下游,不但破坏生态环境,还会影响饮用水的安全。
当地政府也注意到了这些问题。近日,南阳市政府下发文件,要求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干渠沿线环境实施综合整治。
在餐饮、旅游综合整治方面,针对环丹江口水库周围及干渠沿线一级保护区内污水、垃圾直排入库的码头鱼庄、餐饮服务单位和旅游项目,要求必须全部停止运营,限期1个月内拆除;
对汇水区域及干渠沿线二级保护区内无环评审批等环保手续的企业,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前建成的,要依法实施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并限期6个月完成治理工程建设,实现达标排放并通过环保验收;
在《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后建成的,责令其在3个月内完善环保手续和治污设施,对逾期未能完成环保手续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拒不执行限期治理任务或逾期未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闭。
据南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目前库区内经营餐饮、旅游项目的船只,政府将限期清除上岸,如不执行将采用就地拆解船只的处理办法。目前已经责令相关部门落实,并要求尽量减少群众的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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