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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委员建议建立人大对环保问责制

2013年08月14日 11:1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时,陈蔚文委员建议,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建立各级人大对环保的问责制度。

  陈蔚文说,生态资源的破坏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企事业单位的排污和对资源的无序开发和掠夺,这是受经济利益驱动的;二是城乡居民生活排污,这种面源污染也非常严重;三是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和环境污染的矛盾中所做出的选择也很重要。这三个方面最重要的是政府的态度和选择。地方政府如果选择环保优先就可以解决环境问题。相反如果政府不重视环境保护就会造成严重污染。建议在草案总则中明确规定所有生产活动应服从于环保优先的原则。同时,要加强监督工作,不能只靠政府自己监督自己,应在法律中明确建立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 记者陈丽平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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