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省环保厅:地市全部用空气新标

2013年08月23日 09:3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东省环保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支持东西两翼沿海片区建石化钢铁能源基地,但在严控区会确保污染“零排放”,并提出对电镀等高污染企业要统一规划进入工业园,统一污染减排。此外,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将禁止新建排污口,截至今年年底前,广东所有21个地级市都要用新环境质量空气标准发布信息和评价空气。(记者杜娟 通讯员 吴凡)

【编辑:张卓】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