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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保护饮用水源流溪河 禁在保护区域设排污口

2013年08月28日 11:1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流溪河是广州重要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但近年污染情况却非常严重。昨日,《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拟对破坏这条“母亲河”的违法行为提出系列“禁令”——在一定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高尔夫球场、滑雪场、大型游乐园等项目,同时也禁止在流域河道干支流管理范围内新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宾馆酒店等建筑物、构筑物。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场介绍,这一规定目的在于促使各有关部门和流域内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整治污染,改变目前的严重污染状况。

  摘要

  禁止在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流域内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灌溉渠等水体设置排污口,不得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所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质要求排放水污染物。

  在流域内干流河道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支流河道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高尔夫球场、滑雪场、大型游乐园等旅游项目。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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