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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安监部门作风要变

2013年09月02日 10:4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8月31日,上海宝山区丰翔路1258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20余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上海市安监局已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正在对这起事故展开调查。据伤者讲述,对于加工厂需要氨气制冷并不清楚,入职之后,公司没做过任何消防方面的培训,更别说对液氨知识的介绍(9月1日《京华时报》)。

  此次事故的原因正在调查之中,因此还不能肯定未做安全培训就是事故的直接原因。然而,作为地方安监部门也有明确的职责规定,那就是要依法依规对企业实施全方位的安全监督,做到对企业的安全情况了如指掌,及时指导、发现并制止企业存在违规的安全隐患,将各种危害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这个过程中,安监部门既可以对一些问题进行指导,也可以依法依规对拒不执行安全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所有目的都是为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避免各种尤其是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监部门,不是临时的兼职部门,而是在编已久的专职部门。因此,人们没有理由怀疑安监部门的洞察力。人们无比确信的恰恰是,安监部门在安全保障方面一定会比所有企业都有着更全面,更丰富的实际经验。因此,企业存在的但自身还没有发现的问题,应当逃不过安监部门专业的火眼金睛;企业不存在的但有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安监部门也应当超前洞察防患于未然;而对于存在这么长时间,这么多人未经培训就上岗的明显问题,就更不应存在未被发现的理由。因此,不能说安监部门的视力不好,而腿脚不利落走不出机关的办公楼,习惯于发文件止步于隔空喊话监管才是问题的主因。

  上海液氨泄漏事故,背后的具体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无外乎两大类,一类是企业自身违反安全法规,另一类就是安监部门履职不到位。但这两类归结起来,其实都是对制度遵行的虚无缥缈。

  北京 马进彪 媒体人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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