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四川自贡一污水处理厂“造”污水 遭罚23万余元

2013年10月11日 14:4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污水处理厂是处理城市污水通往河流的“要塞”,本应是污水进来、清水出去,如果还是污水排出去,那么污水处理厂就形同虚设。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自贡市环保局获悉,自贡市荣县污水处理厂就因为处理污水“不得力”,氨氮等污染物超标,被罚款234558元。

  监测: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

  位于荣县旭阳镇星星村的荣县污水处理厂,从2008年5月开始建设,2010年8月投入生产。“污水处理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5万吨/天,实际处理能力约为1.2万吨/天。”据自贡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污水处理厂的建立对于河水水质的改善大有裨益。

  然而,今年1月,自贡市环境监测站对荣县污水处理厂出口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却表明,荣县污水处理厂出口废水中悬浮物、粪大肠菌群和氨氮浓度超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粪大肠菌群超标19倍,悬浮物超标0.7倍,氨氮超标0.73倍。

  针对荣县污水处理厂的环境违法行为,省环境监察总队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自贡市环保局查出该厂超标排放污水的行为。

  重罚:罚款234558元

  今年7月,自贡市环保局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主要是粪大肠菌群。”据自贡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该厂建设时紫外线消毒设备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进行配备的,但目前考核标准按一级A标考核。“只有增加紫外线消毒设备,才能达标排放”。

  据了解,由于荣县污水处理厂超过国家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但考虑到荣县污水处理厂已经制定了达标排放的整改措施,自贡市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4.5倍的罚款,即234558元的罚款。

  目前,自贡市环保局已经向该公司送达了处罚决定书,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宦小淮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