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三级行政审批
记者从云南省气象局官网获悉,云南省气象局“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于日前正式入驻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进行并联审批集中办理,省、州、县三级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同步运行。
据了解,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探测环境保护成为各级气象部门工作的难点。云南省气象局高度重视,抓住省委、省政府成立政务服务机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的机遇,与相关牵头部门经过十数次反复沟通协商,最终气象部门作为首批14个入驻部门之一,省市县三级气象部门同期入驻各级审批中心。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并联审批后,云南省、地、县三级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项目提出后的可研深度阶段即要向气象部门提出申报,提供建设工程项目距气象观测场的距离、高度、仰角、视宽角等详细规划说明文件和是否存在污染源和干扰源的工程用途说明文件,以及建设单位为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所要采取的或者已经采取措施的有关文件,确保有关部门提前对项目的违规布局做出合理合法调整,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不受破坏。
气象行政审批则是气象工作政府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职能融入的重要桥梁。云南省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省、地、县三级行政审批,参与建设项目的审批,将建设项目避免和危害气象探测环境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把好关,既保护了探测环境不被破坏,又能让建设单位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有力提升了气象部门的权威性。(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