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下调 每人百公里降至3元
2013年10月17日 17:06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10月10日,市物价、交通部门联合发文,对我市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作了下调。调整后每人百公里燃油附加费标准由原先的3.5元统一降至3元。该标准于10月11日起正式施行。
国内汽柴油价格于9月29日24时每吨分别降低245元、235元。随着成品油价格的下跌,为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公路客运企业的影响,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精神,南通交通、物价部门对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作出调整决定。根据市交通、物价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的通知》文件,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范围为全市跨省、市、县际客运票价,农村道路客运票价不加收燃油附加费,由政府实施财政补贴。
通知要求各客运企业要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并按规定将调整后的票价向交通、物价部门备案,价格主管部门将对公路客运票价进行监督检查,对搭车涨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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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