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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至明年3月环保部进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2013年10月25日 09:3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24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决定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在重点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的地域范围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等重点地区。专项检查的重点是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情况;工业企业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情况,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燃煤锅炉煤改气、改电进展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小企业取缔情况,对违法建设的燃煤锅炉、茶浴炉的查处情况;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集中供热管网不能覆盖地区改电、改新能源或洁净煤、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渣土运输车辆密闭、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等工作情况。

  据介绍,环境保护部要求专项检查要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明查与暗查、夜查、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突击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对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要约谈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措施。(记者孙秀艳)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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