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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通报10起破坏生态追责典型案例

2013年10月25日 10:2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日前,监察部就10起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发出通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职责。

  此次通报的10起典型案例包括广西贺州市水污染事件等。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汇威综合选矿厂和上百家采选矿小作坊违法恶意排污,致使该市发生严重的镉、铊水污染事件,并影响到下游广东省肇庆市的生态环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责成贺州市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厅向自治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贺州市市长向自治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向社会公开道歉,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贺州市副市长等27人党纪政纪处分,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报要求,对于不顾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盲目决策,各级监察机关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记者张然)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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