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空气质量大排名 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
2013年10月28日 14: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10月,四川24个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序首次实行“双轨”公布,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据了解,排序依据近日出台的《四川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开始执行。四川省将分每月、半年和全年来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评价。评价范围是全省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中的评价点。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污染物超标情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个方面。评价方法分为三指标综合评价法和六指标综合评价法两种。
因为今年全省仅有成都市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了6项指标的监测,其余省控城市还沿用老标准进行监测。所以四川省将分别按新老标准评价和排序,即根据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和排序。
从明年起,其他省控城市将逐步实行新标准监测。2016年起,将统一按新标准排序,实行“单轨”制发布。中国环境报记者 王小玲 曹小佳
【编辑: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