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上海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最高罚200
电动自行车等无牌无证上路最高罚200。网络图
记者从今天(11月7日)下午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届时,对无牌无证非机动车上路不再只给警告,罚款将提高到50元以上200元以下。
近年来,上海非机动车总量特别是电动自行车总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目前,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的各类非机动车达1400多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300多万辆,此外还有大量无牌无证以及外省市号牌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同时,目前非机动车总体上仍然处于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的状态。
据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江子浩介绍,《管理办法》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要求作了重申,即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另外,关于非机动车载人问题,《管理办法》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固定座椅;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管理办法》明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以及市政府规定应当登记上牌的其他非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牌证;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实行自愿登记。此外,《管理办法》还要求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应当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后,方可在本市通行。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韦恺人表示,《管理办法》适当提高了对非机动车部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对无牌无证非机动车的处罚幅度由原来的警告或者5元以下罚款提到到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新民网记者 李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