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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实施中心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2013年11月18日 09:22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17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由于近日市区空气质量持续出现轻度污染,兰州市在中心城区启动单双号限行措施。自11月17日起,至2014年1月10日结束,每日7时至20时期间,在中心城区,核载不足9人的本市号牌小型及微型载客汽车须按照号牌尾数,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

  限行期间,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城市客运出租车除外;出租车仍执行目前尾号限行规定。核载不足9人的非本市号牌小型及微型载客汽车,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仍执行目前高峰限行措施。

  据国控空气质量子站监测数据表明,11月13日—15日,兰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连续3天超过101,PM2.5日均浓度也超过0.075毫克/立方米。据兰州市气象局预测,未来5—7天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已经达到中心城区启动小型及微型客车单双号限行条件。

  环保部门测算,尾气污染是兰州市的主要污染源之一。此前,在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较大污染压力的情况下,兰州市对机动车实行尾号限行,在城市入口设置15个卡口,24小时对农用车、大型货用车辆及“冒黑烟”车辆进行劝返,并对尾气超标上路行驶车辆进行查处。

  与此同时,兰州市采取严格措施,淘汰黄标车等老旧车辆近1万辆,对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和尾气检测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入户和审验。  (记者曹树林、银燕)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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