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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2013年11月18日 16:02 来源:新民网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提前两年完成国家“十二五”确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我市共减少燃煤约170万吨,实现二氧化硫减排约6700吨、烟粉尘减排近1.6万吨。

  “十一五”期间,我市就对水泥、造纸等落后产能比较集中的行业实施淘汰。2007年拆除36户水泥企业的回转窑7座、机立窑58座,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近677万吨;2008年对全市33家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实施关闭,基本完成淘汰实心黏土砖工作;2009年和2010年,先后淘汰大华集团捣固炉和自备电厂。2011年以来淘汰32户水泥粉磨企业72台Φ3.0m以下水泥磨机,部分企业关闭或转产;关停我市唯一一家采用格法工艺的平板玻璃生产企业;2013年拆除鞍钢矿山附属企业公司复州湾建材总厂东海水泥厂水泥机立窑两座。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15个委办局参与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先导区管委会、区市县政府对本辖区内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总责,并负责保障淘汰落后产能期间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稳定。

  除争取省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支持外,我市在“大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累计共支出超过1亿元,重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安置职工、转产、化解债务等相关支出,有力推动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进行。细致、周到、全面的工作也得到了相关企业的理解和认可,纷纷全力配合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记者 陈鹏)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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