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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出台管理办法 违规收运地沟油最高罚3万

2013年11月20日 14:01 来源:大众网 参与互动(0)

  泔水猪、地沟油,都祸起餐厨废弃物。针对餐厨废弃物流向混乱的问题,我省拟出台《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11月18日,办法草案面向社会征集意见。草案提出,要建立由政府监管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实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许可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

  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居民家庭餐厨废弃物的收集需要建立在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上,目前尚不具备全面实施条件,因此,草案中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草案提出,要建立由政府监管的收运、处置体系,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实施准入管理。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方式,从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中确定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经营协议,明确经营范围和服务标准等内容。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违反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草案还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行为: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利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其他利用餐厨废弃物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张春晓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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