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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停车三分钟熄火不做强制要求 考虑执法力量因素(2)

2013年11月21日 09:47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排污企业及负责人名单将被公布

  在《大气污染防治草案》发布后,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提出,对违法排污,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应向社会曝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因此建议增加一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向大气环境排放污染物,受到相应处罚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名单,向社会公布。”

  有人大代表提出,应加强对农村住宅的节能环保改造,从源头降低能源需求,减少因冬季采暖用煤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法制委根据此意见,建议草案增加一条“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执行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此外,草案修改稿中规定,本市逐步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制度。王德林在报告中表示,目前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是尽快压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因此没对排污交易制度做规定,建议删除这一条款。

  公众环保责任条款被前移

  王德林表示,针对草案中本市公民参与污染防治的权利、义务条款,有人大代表及专家提出,应突出强调公民有义务保护大气环境,共同参与污染防治的内容。同时完善公民依法享有的知情、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的权利。人大法制委因此建议,将草案中的两条公民环保责任条款前移,放在公民权利条款之前。

  按照草案修改稿,本市公民应自觉履行“不得露天焚烧、露天烧烤以及机动车维修、限行”等法定义务。同时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了解相关大气环境信息、依法参与环评程序、举报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举报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关权利。

  对排污单位应担的责任,人大法制委建议将该条款移至法律责任章中,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并明确,受危害的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也可申请环保部门的调解。

  代表声音

  代表建议将文明驾驶纳入《公民道德公约》

  昨天下午的分组审议中,人大代表们也针对停车3分钟熄火展开了激烈讨论。由于人大法制委的修改建议中,并未提及等候红绿灯的机动车是否应该熄火。这就意味着,不对因等候红绿灯停车3分钟以上的机动车是否应熄火作出要求。这一波及面广泛的减排制度,究竟要倡导推行,还是加设处罚措施强制实行?

  讨论到停车3分钟熄火的条款时,有人大代表指出,“要么就纯粹是倡导,号召大家文明驾驶,停车时间过久就熄火,要么就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停车3分钟不熄火就处罚。”另一位代表补充道,不过就算严格执行停车3分钟熄火,如何有效监管也是一个问题。

  “不夸张地说,北京有百万接送大军,放学时学校门口的私家车很多都没有熄火。”人大代表荣华表示,目前公众的驾车习惯的确不好,社会整体文明程度也还较低。“就是因为文明程度低,不能一下制定很高的标准,要求每个人都做到。”她认为,法规必须严肃、严谨,出台了就应该严格执行。“目前还是应该大力宣传,倡导文明驾驶,甚至可以把文明驾驶纳入《公民道德公约》中。”

  听了代表们的发言,分组审议的召集人李小娟解释,之所以设定为3分钟,是经过反复研讨和对比的。停车3分钟熄火在香港和西方发达国家是共识,既省油又环保,民众自觉遵守,同时也有监管措施。“如果真的要严格监管,是有办法的,但目前在北京还不适用。”她说,法规除了强制功能,还有引导功能,软硬法共治在国内还将适用较长一段时期。

  “通过大力宣传和倡导,我们的司机也能慢慢培养环保驾车的习惯和意识。”李小娟总结这一条款的意义时说。周敬启 制图/潘璠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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