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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北京昌平一自然风景区冒出十多栋小产权别墅(2)

2013年11月21日 10:49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就在石子路的尽头,建有一间大约50平方米的板房,房外堆放着大塑料桶、缆绳等,整个山头成为一个建筑工地。正值中午,平板房内还不时飘出炒菜的油烟味。一位工人告诉记者,这里距景区门口有5公里,山谷里面就没有施工了。

    开山伐树建别墅

    岩石裸露植被稀

    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是今年6月份开始在这里施工的。工人们先用挖掘机挖树碎石,从山麓起向上开出一条坡道,在大约20米高的地方再进一步开挖山体、填平沟坑、平整土地,然后就山势建房,每个山坡他们要耗费近一周的时间才能挖出路来。记者看到,每幢别墅下的山丘坡面上,尽是些碎石块和小石子儿,很多石块摇摇欲坠,别墅后面也是裸露的岩石和黄土坡,与四周植被葱郁的山坡十分不相称,犹如一块块斑秃。虎峪山谷中原本保持较好的自然植被以及山石,多处遭到了人为破坏。

    建筑工人还告诉记者,他们共有五个工程队,在风景区中的不同地点同时施工。夏季开山时每个工程队有三四十人,如今大部分的工作基本完成,很多工人已经离开了,还有一些别墅要等到来年继续建。记者注意到在某些施工点,一些废弃塑料袋、餐盒、酒瓶、甚至拖鞋、安全帽等随意丢弃在山坡上,看样子也没有人管。

    售楼员:不卖而是长租

    区国土分局:未经审批小产权

    在售票处记者以买房人的身份咨询时,一位自称售楼的先生主动与记者搭话。他告诉记者,虎峪风景区被评为国家2A级景区,现在景区建成不到15幢别墅,以后规模会逐渐扩大,计划建设上百幢。记者问道:“国家级风景区里能建有私人住宅吗?今后会不会发生纠纷?”他回答道:“尽管放心,我们既然能在这里建房子,就保证不会有纠纷,我们所有的手续都是齐全的,国土局、旅游局、镇里、村里的各个部门都是同意的。”他小声透露,这些房屋都是与景区“配套”的,他们将房屋“租赁”给游客,只是租期长一些罢了,但“租金”按房屋面积计算,大概每平方米7500元,这样,销售这些房屋就合理合法了。当记者要看相关许可证时,他却含糊其辞。“现在具体的售楼工作还没有展开,房屋还在施工,但已经有两家住户基本确定了,”他提醒记者,现在房价便宜,要趁早买,否则以后房价就高了。

    记者查询到,我国在《风景名胜区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开山、采石、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等活动以及建设项目的,都必须符合景区规划,并报省级或国家级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能开展建设。虎峪景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新修的别墅是景区统一规划的,属于景区建设的一部分。但记者注意到,景区中已经建有“红房子度假村”,可那里常年没有人住,早已年久失修。

    记者随后从昌平区旅游局了解到,虎峪自然风景区目前由私人承包商承包经营,目前承包商的承包年限是70年,景区中的别墅是承包商自行开发出售的,与旅游局没有任何关系。

    记者同时联系了南口镇政府城建科,相关人员说没有听说过景区中有房屋出售的事情。记者在昌平区建委的网页上也没有查询到相关许可证。记者又联系了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虎峪自然风景区中的土地属于虎峪村集体所有,景区中修建的别墅属于小产权,并且目前也查询不到在虎峪风景区中审批过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很明显,这里修建的别墅是违法的。

    本报记者 罗乔欣 通讯员 李倩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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