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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水电气等领域价改将区分民用和经营性领域

2013年11月26日 16:28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明年的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正在制定中,价格改革会成为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其中,水电气等领域的价格改革将区分民用和经营性领域,民用领域将通过阶梯价格的方式保障民生。

  连维良表示,目前,有95%以上的消费品,还有97%以上的生产资料已经实现了市场定价。现在需要按照全会的精神,进一步完善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的价格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在推进价格改革上,发改委要做到“减、建、保”。

  所谓“减”,就是缩小政府定价的范围。凡是能够由市场决定价格的,都要由市场来决定,特别是要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缩小政府定价的范围。按照《决定》的要求,就是除了重要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的价格都要逐步、有序地放开。

  所谓“建”,就是对继续由政府定价的项目,要完善公开透明的定价规则和定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就是要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幅度挂钩的机制,不因为价格改革和价格的上涨,使得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受到影响。还有一个是要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价格政策体系。

  所谓“保”,就是按照“底线”思维的原则,“保民生、促公平”——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在价格调整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比方说在水电气暖这些价格调整的领域,对居民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对基本需求部分,尽量保持价格的稳定,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非基本的部分要更多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关于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的价格改革,连维良表示,重要的是把握好三点:第一,积极推进,同时要稳妥推进。要把价格改革与相应行业的管理体制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要统筹协调推进;第二,要区分居民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两个部分,对居民基本需求部分要通过阶梯价格机制来保民生、促公平;对非基本需求部分主要是反映供求关系;第三,要区分增量部分和存量部分。因为现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有些政府定价与市场价格差距比较大,如果改革一步到位,可能有一个承受能力的问题。所以,在改革的过程中对于存量部分,可能要分步到位,但对于增量部分要争取一步到位。连维良介绍,这些方面的改革会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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