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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意见 环保公安合力打击污染犯罪

2013年12月04日 09:4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12月3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两部门最近发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意见》对各级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办案提出明确要求,增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合力。

  《意见》要求各级环保、公安部门强化执法联动,集中解决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段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树立证据意识,及时、全面、准确收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各类证据。环保部门要及时收集、提取、监测、固定污染物种类、浓度、数量等证据;公安部门具备侦办和审讯经验,可以借助环保部门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提高办案质量。

  《意见》要求各级环保和公安部门建立完善三个制度、四个机制——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联络员制度、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案件移送机制、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奖惩机制。要求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或者微博,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据介绍,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标准,降低了入刑门槛。据不完全统计,《解释》出台以来,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了近300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超过近5年的总和;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247起此类案件,相当于过去10年立案总量,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45起。(记者武卫政)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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