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老旧汽车报废可领补贴 重型载货车每辆补1.8万
2013年12月04日 13:40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近日下发通知,今年交售给我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报废的重型载货车等,每辆车可获1.8万元的补贴。符合条件的车主可在2014年1月31日前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我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我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报废,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
我省办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地点设在北、南片区的海口市、三亚市服务窗口。其中北片区包括海口、文昌、万宁、琼海、儋州、洋浦、临高、定安、屯昌、澄迈,南片区包括三亚、乐东、昌江、东方、白沙、琼中、陵水、保亭、五指山。车主应按归属区前往南片区或北片区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补贴资金手续。另外我省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中,北片区为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南片区为三亚嘉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记者罗霞)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