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周刊:我国力推分布式能源 煤价年底跳涨(2)


12月2日 经济参考报:天然气进口新政利好中石油中海油减亏
财政部2日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天然气销售定价标准较之前调高26%,从而降低增值税返还比例。与此同时,新增了中缅天然气管道项目、浙江LN G项目、广东珠海LN G项目等3个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进口天然气项目。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比例有所降低,但优惠范围的扩大,以及销售定价的大幅提高,无疑将使中石油、中海油等主要进口企业亏损有所削减,提高其进口积极性。
此次《通知》中,自2013年7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31.45元/G 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1.11元/立方米。这一定价较此前的规定价格调高了26%,从而可以将倒挂比例降低,进而减少进口天然气项目的进口增值税返还数额。与此同时,《通知》又增加部分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晓坤也表示,销售定价的提高幅度远高于税收优惠降低幅度,总体而言对于进口企业而言还是利好居多。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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