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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雾霾天气应急预案

2013年12月18日 17:43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随着冷空气的南下,连续多日的雾霾天气已成过去,马鞍山的容颜又清晰起来。从不少高楼俯瞰,全市的姿色也可尽收眼底。当日,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发布PM2.5的马鞍山市的空气质量也在好转并趋于平稳。自12月10日以来,马鞍山市连续6天为“轻微污染”或“轻度污染”。市民们终于可以大胆地喘口气了,但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所有人没有忘记前几天十面“霾伏”的危机,这是马鞍山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的《雾霾天气应急预案》让大家吃了“定心丸”。

  《马鞍山市应对雾霾天气应急预案》根据空气污染程度,共分为三级响应。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毕善敏告诉记者,气象和环保部门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将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就启动相应应急措施。该预案一共有8项强制措施,涉及市容局、住建委、气象局等多个部门。

  按照预案,API (空气污染指数)和AQI(空气质量指数)评价结果为中度污染时,启动一级响应,用黄色表示;API评价结果为中度重污染、AQI评价结果为重度污染时,启动二级响应,用橙色表示;API评价结果为重度污染、AQI评价结果为严重污染时,启动三级响应,用红色表示。

  启动第三级响应时,将采取八项强制措施,包括: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按要求落实限产限排措施;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高限处罚;增加机械清扫保洁作业,增加道路洒水抑尘作业,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根据需要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工程等;对公务用车及社会车辆实施限行措施;禁止露天烧烤、大排档营业;根据气象条件采取人工增雨作业等。

  与此同时,马鞍山市切实加强监管应对雾霾天气。主要措施是:严密监测雾霾天气下空气环境质量,对24小时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进行预警和分析;对工业企业以及燃煤锅炉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在线监控数据实行实时跟踪,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超标排放及排放量过大企业依法采取高限处罚和限产、停产整改措施;开展雾霾天气应急值守,全天候双岗值班,确保环保投诉热线电话畅通,加大对涉气投诉问题的现场处理力度,监察人员第一时间赶赴投诉现场及时有效处理;组织县区立即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杜绝禁烧秸秆现象发生;开展道路机动车路面巡查,联合公安部门对限行区域进行重点核查,严禁黄标车驶入禁行区域,严查“冒黑烟”车辆;督促各开发园区增加路面洒水频次,减少扬尘污染,同时开展上路巡查,杜绝焚烧垃圾行为。

  汽车尾气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助长了雾霾的嚣张气焰,是雾霾“幕后推手”。为此,马鞍山市不断加快完善法制建设步伐,通过一系列地方规章有效遏制汽车尾气排放所造成的空气污染。2011年10月17日,马鞍山市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马鞍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提出要求。2012年,又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减排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高污染汽车限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进一步明确机动车从注册到报废注销全过程的管理措施。不仅如此,还连出“六招”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运行:

  严格实行新车入户环保审核制度。新车入户必须先进行环保审核,初次登记上牌的机动车,应当与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保达标车型核准公告相一致(目前执行的是国四标准)。对与核准公告不一致的车辆,环保部门将这类车辆拒之门外。

  严把车辆转入关。为有效限制高污染排放车辆的转入,环保与公安部门联合出台了外地车转入的管理规定,明确转入车辆必须符合现行排放标准的要求,大大减少了机动车排放量。

  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严格审核机动车环保状况,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截至2012年,已为全市4万多台汽车发放了环保合格标志。

  禁止冒“黑烟”机动车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对明显冒黑烟的机动车辆查处纳入日常监管内容,设立举报热线,对遭投诉的车辆一律追查到底。

  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行管理。2012年12月15日起,马鞍山市分三个阶段对高污染车辆采取时段性道路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限行道路由中心城区逐步扩大到市内所有道路,限行时间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鼓励高污染车的淘汰更新。对高污染车辆淘汰更新的,实行经济补助鼓励的政策,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市地方财政再拿出资金进行补贴,以促进高污染车辆的更新换代,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排放。(皖江在线)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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