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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强调可再生能源法与欧盟法律并行不悖

2013年12月19日 10:3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在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对德国企业享受生态电价补贴进行调查后,德国政府18日表示本国的可再生能源法与欧盟法律并行不悖。

  德国总理默克尔当天在联邦议院发表连任后首次政府声明时说,德国希望保持较强工业国家地位和国内就业稳定,如果德国就业市场受到威胁,也无益于欧洲强大。

  德国经济部表示,德国促进可再生能源法和对能耗大的企业的特别规定并不是补助金,德国的规定不违反欧盟法律。维持德国工业和欧盟工业的国际竞争力是德国和欧盟经济政策的中心目标,德国和欧盟应该保留电力密集型、与就业岗位相关以及完整的创造价值链的企业。

  德国经济部还表示,一旦收到欧盟的调查决定,将会仔细研究,并在一个月内表明本国立场。

  欧盟委员会认为,德国高耗电量的工业获得的优惠违反了欧洲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欧盟委员会18日表示,已针对德国涉嫌不正当补贴展开调查。(记者 胡小兵)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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