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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明起每立方米上涨9分

2013年12月19日 15:09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明日起,中心城区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上涨9分,由目前的每立方米2.85元上涨为2.94元。市发改委表示,由于上涨价格为上游水利工程水价和水资源费,原水价构成中的环境水价和营运水价未作调整,根据此前建立的城市终端供水价格与上游水价联动调整机制,终端水价将同步同幅联动调整,不再召开听证会。

  本次水价调整包括中心城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以及洗浴等特种行业用水终端价格,每立方米均统一上涨9分钱。居民生活用水终端水价由目前的每立方米2.85元上涨为2.94元,非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由每立方米4.30元上涨为4.39元,洗浴行业用水(指桑拿、浴室、浴足等)终端价格由目前的每立方米15元上涨为15.09元,洗车行业用水终端价格由每立方米10元上涨为10.09元,其他特种行业用水〔指娱乐业、健身房、休闲会所、美容美发、茶楼、酿酒、饮料业、饮用水制造(含纯净水)、烟草加工等〕终端价格由每立方米7.4元上涨为7.49元。

  市发改委介绍,在上涨的9分钱中,有3分钱是上游水利工程水价上涨的价格,12月1日起,上游都江堰水利工程水价已由每立方米0.21元上涨至0.24元。同时,全省的水资源费也已按每立方米6分钱开始征收。原水价构成中的环境水价和营运水价则未做调整。

  市发改委表示,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对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户,并属于城区供水企业的用水户,其水费采取先收后返的办法,由中心城区供排水企业按调价金额的100%、按年度支付给民政部门,再由民政部门统一补贴低保对象。

  同步播报

  低收入群体

  11月价格补贴每人43元

  12月17日起,成都市低收入群体11月份价格补贴开始发放,每人43元。本次价格补贴发放对象涵盖全市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城乡孤儿、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市属地方大中专在校学生等近20万人。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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