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治理空气污染应把好事办好
天津22日晚本该是个普通的周末夜晚,却因为“限号”政策变得充满了戏剧性。当晚,天津环保部门官方微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明确提出从23日零时起实行汽车尾号限行。但天津交管部门在几小时后却宣布限号政策暂不执行。
当晚,天津环保局在官方微博上称,经气象部门预测12月22日至25日天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因此发布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而汽车按尾号限行是相配套的应急“强制性措施”。这也是天津市政府审议通过《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天津市首次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环保部门能够有所为本是一件好事。空气质量与每个人息息相关,重污染天气无差别平等地伤害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面对污染,环保部门不能甘做“冷衙门”,积极站出来采取一些诸如重污染项目限产、禁止垃圾焚烧等措施无可厚非,而且值得褒奖。
然而,天津环保部门当日19时左右在微博上发布信息,第二天便与广大市民“隔空约定”尾号限行,不给市民留“缓冲”余地,这不免让人担心。
决策内部“打架”对于政府公信力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从长远看,是否所有政府部门间的政策、决定都有讨论的空间,回旋的余地?是否都应当立刻执行,还是“让子弹飞一会儿”?
在城市治理污染、雾霾面前,各个部门应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特别是在与每个市民息息相关的政策面前,政府部门之间应先在内部加强沟通、协调,探讨必要性与可行性,达成一致。
政府决策首先应站在广大市民的立场上,在出台前充分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意见,在出台时起码做到让公众充分知晓,并有所准备。
好在23日晚些时候,天津交管部门回应,因为是首次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措施,考虑到广大驾驶员调整出行安排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此次限行管理采取提示、劝阻措施,暂不处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总结其中的教训,将好事办好。(记者毛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