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商务部裁定美韩多晶硅存在倾销

2014年01月21日 09:2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0)

  商务部网站20日发布了对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对原产于韩国的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公告,对自美国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补贴税率为0%至2.1%,反倾销税率为53.3%至57%,而对韩国公司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2.4%至48.7%。根据公告,前述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记者王珂)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