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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煤交割锦盈模式受推崇 企业建议提高交割单位至2万吨

2014年01月21日 09:47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1月17日,由郑商所主办的“动力煤期货首次交割经验交流会”在江苏南京举行。会上,由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海发电公司、锦泰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的锦盈贸易有限公司三方合作的“锦盈模式”得到了充分肯定。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动力煤期货上市以来,产业链企业参与广度与深度不断提升,该品种作为煤、电行业价格发现工具和风险管理平台的作用已经逐渐显现。结合首次交割的情况,部分与会企业也提出了调整交割单位等多方面建议。

  郑商所副总经理巫克力表示,动力煤期货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力争成为服务实体产业的有效金融工具,实现产融结合。“动力煤期货未来可以成为产业企业和投资者积极参与的交易定价平台,通过期货交易,在线上实现动力煤的有效定价。此外,希望动力煤期货的交割和现货的贸易,形成线上线下相互对应、相互匹配的购销平台。”

  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动力煤期货总交易量达到875万手,折合17亿吨动力煤,日均交易13.6万手。上市以来,动力煤期现价格变化相关系数约在0.8。

  动力煤期货TC1401合约日前已平稳交割,此次交割过程中涌现的“锦盈模式”受到了广泛关注。所谓“锦盈模式”,其实是煤企、电厂和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一种合作新方式。由于国营电厂在参与期货套期保值时存在诸多制度束缚,借助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能在不改变原有贸易方式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风险管理。

  “锦盈模式”实现了国有企业利用期货市场方式探索,更为企业动力煤购销提供了履约保证。“电煤采购一直困扰着我们发电企业,应该说是一个长期的老大难问题,原先在国家发改委主持下,每年都要召开煤炭的定货会,消耗了大量的精力,市场并不是十分完善。去年国家取消了煤炭的价格双轨制,郑商所适时开设动力煤期货的交易平台。对煤电企业而言,价格双轨制取消,意味着我们的电煤更加市场化和国际接轨;而动力煤市场的期货的交易开展,更有助于动力煤市场的规范。”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朱又生指出。

  在他看来,参与动力煤期货有利于电厂燃料成本控制,为企业煤炭采购打通了新的渠道,对企业的电煤供应保障十分有益。“希望郑商所能进一步完善动力煤期货相关制度,扩大市场交易量,提高运行效率。”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动力煤期货中心副主任余前波介绍了煤企参与期货的经验。“利用动力煤期货可以提前锁定销售利润,通过这次交割,我们也看到,期货跟现货价格其实会更加紧密结合在一起,两者最后还是会拟合。”据了解,该公司在TC1401合约560元/吨以上分批做空,最终盈利100多万元。

  与会企业还对现有动力煤交割制度提出了建议,呼声最高的提高交割单位,部分企业建议将现有5千吨的最小交割单位调整为2万吨。“因为最小交割量是5千吨,当时我们就担心就是假如有一家卖方,他是卖1万吨,分别在秦皇岛或者是在曹妃甸,或者说3万吨,在北方5个港口交割,我们买3万吨就没法交割了,船运很难操作。还有同样的秦皇岛有9个作业区,如果交割货物在不同的作业区也会非常麻烦。所以这个规则要做一些修改,最小的交割量不能定为5千吨,应该定到2万吨,秦皇岛1万5以下的船很多公司都不让靠。” 江苏省燃料总公司副总经理殷有明表示。(记者 沈宁)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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