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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划定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仅4天可全天燃放

2014年01月21日 16:55 来源:齐鲁网 参与互动(0)

  眼瞅着春节就要到了,点烟花放爆竹在很多人心里也提上了日程,很多人觉得,今年济南的雾霾天特别多,烟花爆竹不会不让放了吧。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昨天,济南市公安局就发出了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

  只有小年、除夕、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外全天燃放

  济南市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丕海:“在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自农历腊月二十三致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只有小年、除夕、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外全天燃放,其他时间不能在晚上十一点至第二天早上五点燃放烟花爆竹。”

  尽管济南没有明文规定禁放烟花爆竹,但在可燃放期限内,一旦遇到连续三天以上重度污染天气,也就是黄色预警时,济南主城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别管是三十还是破五,爆竹统统不能点。张丕海:“在过一个祥和愉悦的春节同时,尽量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主要是为了济南市的天空,为了全市人民的健康。”

  医院、养老院、加油站、高架路、车站商场以及走廊、阳台、楼顶禁放爆竹 ,违者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十四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需监护人看护。

  倡议中提到,医院、养老院、加油站、高架路、车站商场以及走廊、阳台、楼顶是禁放爆竹的,违者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十四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要有监护人看护。同时公安机关也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85081508,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对于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举报人进行一千元到两万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给予保密。

  省环保厅齐鲁网联合倡议 不放或少放烟花文明过年

  为避免全省空气污染“雪上加霜”,山东省环保厅、齐鲁网联合发起倡议:“不放或少放烟花,文明过年”。

  2011、2012年山东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曾经连续两年下降,但是2013年污染反弹十分明显,几乎抵消了前两年的治理成果。按照国家2012年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3年我省17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二级标准要求。脆弱的大气环境、“十面霾伏”的天气,已经不起因集中燃放烟花爆竹而加重的污染压力。

  众所周知,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颗粒,急速加剧空气污染。据济南市环保局监测数据显示,在去年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几个重要时段,细颗粒物(PM2.5)以及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急剧升高,很多集中燃放鞭炮的地区烟雾弥漫,久久不散。这些有毒气体会刺激呼吸道粘膜,伤害肺组织,诱发呼吸道疾病,并对神经系统也有一定的损害作用。同时,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也给城市清洁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再现蓝天白云是我们共同的梦想,改善大气质量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过年的“味道”不是噼里啪啦的响声,而是万家团圆互道祝福的心声。山东省环保厅、齐鲁网在此倡议:阖家团圆合家欢,温暖祥和在心间。笑语声声辞旧岁,无烟安全过大年。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舍弃一挂鞭炮,多增一片蓝天,过一个文明、环保、健康、绿色的中国年!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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