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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完善预警标准设置

2014年02月18日 11:1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江苏省长李学勇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部署落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措施,审议通过《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草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审议稿)》(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指出,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今年1号文件要求,有必要对江苏省去年制定实施的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方案进行修订。

  据悉,新的预案完善了应急指挥体系、预警标准设置、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分级响应和应急措施落实等工作。

  会议强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要立足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加大力度,加强督察,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大气污染源监控,建立重污染天气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地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护公众身体健康。要强化部门联动,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要做好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参与,通过扎扎实实的行动,增强治理信心,保障大气环境质量逐步好转。

  《办法》明确了市县各级和省有关部门保护生态红线区域的职责,提出了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的具体措施。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切实加强生态红线区域执法监管,用足用好补偿资金,充分发挥生态红线区域的重要调控作用。(记者闫艳)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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