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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冲出“十面霾伏” 重在考核问责

2014年02月18日 14:39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重度雾霾,连续多日盘踞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地,让人们对这一“心肺之患”又多了几分忧虑。虽然当前我国空气污染的形势十分严峻,但是冲出“十面霾伏”并非无解。要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多措并举,政府决策、市场激励、法律约束三者一个都不能少。

  本次国务院会议对这三个方面都作了着重表述,其中特别强调,要落实各方责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认识都更加清醒,态度更加坚定,也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目前工作的关键,就是如何将这些治理举措逐一落到实处。

  令人振奋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环境保护的责任考核不断推进。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去年,我国明确树立了政绩考核的“绿色指挥棒”,不再以GDP论英雄,加大了对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考核。《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已经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纳入考核体系。

  今年年初,环保部与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这份沉甸甸的“军令状”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为实现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2月13日召开的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已经审议并原则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草案)》,进一步修改后将报请国务院审批。该《办法》明确了评估考核的适用范围、指标、方式、组织形式、时间安排、考核依据及考核结果上报、社会公开、奖惩措施等事项。

  今天的重度雾霾是长期累积而成,找回蓝天也非一日之功。要打好大气污染防治这场硬仗,必须将治理效果与政绩直接挂钩,对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如此才能切实保证防治任务落实到位。(来洁)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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