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环境保护需建立污染补偿机制
2014年02月19日 15:4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高明为佛山的发展牺牲了自己的环境,除了白石坳垃圾填埋场外,还有一个医疗垃圾场也设在高明,市政府应该建立一套环境污染补偿机制,为高明区的环境污染提供补偿。”昨日分组讨论上,高明区第一中学校长陈国光提出建议。
陈国光认为,长期以来高明区在促进佛山经济繁荣上承担了很大的环境责任,但却没有获得相应的补偿,“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是国外的通常做法,也是社会公平的体现。”
陈国光的提议获得与会代表强烈共鸣。高明区中医院院长苏伟坚认为,对于高明的补偿机制可以参考广东省政府对三水的补偿,“三水是广州西江引水工程取水口所在地,为了保护取水口周边的环境,广东省政府每年都给予三水区相应补贴。”
陈国光提议相关补偿费用可以通过垃圾费进行征收,他认为目前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只包含垃圾的收集和运输费用,并没有把垃圾的填埋费用以及对环境的破坏包含在内,“新增的费用除了用于补偿相应的环境污染,也可作为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经费。”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