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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车行道尘土量不超1克/平方米

2014年02月19日 16:02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济南市城管局获悉,即日起,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冬季采暖期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执法行动。

  据了解,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主要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及城郊接合部,主要针对建筑工地、市政工地以及渣土车、砂石车、物料车辆超载、超速、覆盖物及物料撒漏等行为开展检查。按照工作部署,济南市城管局将围绕建筑渣土、道路保洁两大重点,查处建筑渣土处置工地扬尘防控措施不落实行为及渣土车撒漏、乱倒、带泥上路、车体不洁等违规违法行为。此外,市区城管部门还将加强道路标准化保洁作业,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增强督导检查的实效性。其中,道路尘土计量是否超标是检查的重点之一。按照标准,主次道路的尘土计量:车行道不能超10克/10平方米,辅道不超过15克/10平方米,人行道不超过20克/10平方米;一般道路的尘土计量:车行道不超15克/10平方米,人行道不超过20克/10平方米。道路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效果差的单位将会受到处罚。

  据了解,本次执法行动将采取白天与夜间相结合、集中查处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抓源头、控途中、把三关”的渣土管理长效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整治,从严查处建筑渣土处置工地超量装载、撒漏乱倒、乱堆乱放现象,从重处罚群众反映强烈的渣土车抢闯信号、逆行等野蛮运输行为。

  建筑施工工地、市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是检查的重要内容。按照要求,施工工地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挡、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禁止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市政施工工地除采取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外,还应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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