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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企业“骄狂症”,宠出来的毛病

2014年02月26日 14:40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雾霾肆虐,环保部派出12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一些地区的企业仍在肆意排污。更有甚者,一些企业居然对督查组进行尾随、跟踪、驱赶。(2月25日《中国青年报》)

  即便雾霾如此浓重,相关污染企业仍然一边变本加厉地违规排污,一边让环保部督导组吃闭门羹,这难免让我们既揪心于无良企业为了利润毫无法纪底线,又对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相关部门难以放心。

  对于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对于违规排污企业的处罚权,环境保护法可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相关违规企业何以如此肆无忌惮?而环保部门又何以遭遇“门难进”、执法难的狼狈处境呢?我以为,这与相关企业的“骄狂症”有关,而这种病症又纯粹是惯出来的毛病。

  在那个人们无比熟悉的GDP至上的年代,在招商引资唯此唯大的理念支撑下,相当多的地方政府曾经对于企业排污问题是睁只眼闭只眼。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甚至于明令环保部门不得擅自到招商引资企业、重点保护企业去执法。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已养成一种畸形的“重商”态度,采取一些措施保护投资商、尊崇纳税大户,虽然也不为过,但是践踏法制底线、肆意毁损环境,则不仅让企业背负无良的罪名,让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背负无能的骂名。

  如今环境已更为脆弱,雾霾像生了根一样难以驱散,而水土污染也日见其严重,全民的环保意识也不断提高,当此之时,环境保护的关键正在于对违规排污企业的从严执法,而这种有效治理的突破口,恐怕莫过于矫正其“骄狂症”。

  治理排污企业的“骄狂症”,就是要严肃法纪。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对于排污企业,依其违规违法的程度,当严格依法处理,该罚款、责令停业、关闭甚至于追究刑责的,再也不能马虎应对了。

  治理排污企业的“骄狂症”,还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环保部督导组吃闭门羹,本身也是环保部门监管能力不足的一种表现,也是吸纳民众环保热情、民间环保智慧不够的结果。在全民重视环境的时代,环保部门只有开门执法,借助民间环保力量的推力,才能最终帮助企业将环保与利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 采桑子(武汉 职员)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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