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卖“黑气”将被暂停业务
2014年02月27日 14: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市质监局出台工作方案坚决打击“黑气”
本报讯 (记者黄江洁)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充装过期报废气瓶、翻新改造报废气瓶等乱象,今后相关企业将被暂停其充装业务甚至撤销充装许可,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日前,市质监局出台工作方案,坚决打击“黑气”,规范东莞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行为,预防和减少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事故。
根据方案,质监部门在做好常态化检查的基础上,开展突击检查和执法检查,排查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和检验环节的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气瓶充装、检验违法行为。
同时该局将加强对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将超过使用年限的报废气瓶送检验单位进行破坏性处理,是否擅自改造翻新报废气瓶,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或应报废气瓶,是否严格执行气瓶必须专用且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介质的规定,是否对气瓶使用者进行安全使用指导,是否建立进出货台账。
此外,该局将对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充装气体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掺混“二甲醚”等掺杂掺假行为。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还将增加抽查频次。对反复违法的企业,除了在行业上进行通报或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外,将暂停其充装业务甚至撤销充装许可,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编辑:宋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