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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通过《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

2014年04月03日 13:4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日前通过《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以“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发展。

  湖北作为生态大省,拥有大江、大湖、大山、大库,又是三峡工程坝区所在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优势明显,生态地位重要,生态文明建设责任重大。

  当前,湖北正处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节能减排任务艰巨。一些地方生态系统退化,水体、大气、土壤等污染加重。

  《决定》明确了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出要力争到2020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体功能区生产力优化布局基本形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安全格局基本构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决定》要求,营造绿色山川,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绿色城镇,推行绿色消费,树立绿色新风,严肃查处一切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建设的犯罪行为。

  《决定》强调,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改革创新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快致富、再清理”的传统老路,努力做到绿色发展一步到位。 巫勇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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