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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备用汽油出游存隐患 高速交警紧急“叫停”

2014年04月08日 09:34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清明节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期间,高速公路短途自驾游车辆显著增多,为保证车辆通行安全,交警部门加大了对过往车辆检查的力度。7日,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民警查处多起用塑料桶装载备用汽油的事件,在对驾驶员进行教育的同时对安全隐患进行了排除。

  当日6时,执勤民警在吉林、辽宁两省交界处的沈吉高速公路大湾站口对一辆辽宁籍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后备箱内有一只标注“15kg”字样的白色塑料桶,该桶内部盛满液体且伴随有明显汽油味。

  “我们就桶内盛载液体的性质及用途对驾驶员进行询问。驾驶员王某表示,因担心对沿途高速公路路况不熟难以找到加油站,所以准备15kg汽油以备不时之需。”执勤民警说,装载备用汽油是可以的,但要使用专用的备用油桶,用普通塑料桶装汽油可能引发桶内汽油爆燃,是十分危险的行为。

  在对驾驶员王某的危险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后,民警将隐患车辆引导入检查站院内安全处,协助王某将全部汽油加入油箱。王某也对民警细心处置行为表示感谢。

  随后,民警在检查中又发现一辆装有3个塑料桶的机动车,上面均标注“10kg”字样,桶身向外散发出汽油味。民警见状立即将车上司乘人员带离,就桶内盛载液体及用途进行询问。

  据了解,车上7名乘员均来自磐石市,准备前往辽宁佟二堡购物,因担心沿途路线不熟不能及时补充油料,所以自备3桶汽油以防万一。民警在对7人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并确认无误后,向司乘员详细讲述用塑料桶携带汽油存在的安全隐患,希望他们配合进行处置。

  随后民警将两桶汽油加入油箱内,但对于剩余的约10kg汽油,民警表示会妥善保管,待他们返回途经大湾站口时予以归还。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目前高速公路上每50公里左右就会设置一个服务区,服务区会提供加油服务。因此,驾驶员只要稍微留心,就可避免油料耗尽情况。更重要的是,在汽车中携带汽油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不仅在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可能扩大事故后果,而且汽车行驶过程中,塑料桶内壁会与桶内汽油频繁摩擦产生静电,当静电在绝缘塑料桶内积攒到一定程度时会以电火花形式“放电”,电火花在遇到桶内空气与汽油混合气体时将引发灾难性后果。因此,为自己和他人安全负责,高速公路出行最好不要额外携带汽油。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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