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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重组内幕交易频发 揭天威视讯窝案如何酿成

2014年04月08日 10:38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作为一桩中国证券市场罕见的内幕交易“窝案”,天威视讯内幕交易案从案发之初到今年年初的庭审,一直都是备受关注。这起案件无论是移送公安机关的人数,还是移交行政处罚委的人数,都创下了历史之最,有30多人牵涉其中,15人接受行政处罚。

  前不久,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例行通气会上通报了天威视讯股票内幕交易案。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牵涉其中?让这宗并不高明的内幕交易案引发了更多的关注。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内幕消息把这么多人拉下了水?案件背后,国企改革过程与上市公司“内幕交易”“信息披露”等等的交错,又会给我们这些普通的投资者以怎样的警示呢?

  如果不看涉案人数,这只是一宗普普通通的内幕交易案,最早由交易所发现异常交易,办案人员层层抽丝剥茧,揭开非法交易的利益链条。负责本案的证监会稽查总队相关调查人员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国企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案,却也因为这种典型,导致了内幕信息传递链条的纷繁复杂。

  证监会稽查总队相关调查人员:本案中最大的难题就是被收购方的人员安置分流跟身份转换。他原来有好多是事业编制,他进到上市公司就要转成企业编制。他们到底进不进上市公司,不进上市公司会去哪儿安置,安置在什么地方?所以这个是这次重组方案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绕不开。正是因为存在这一客观因素,致使内幕知情人的范围不可避免地扩大。

  国企改革过程中,人员安置的问题几乎家家都有。传闻满天飞的企业工作环境里,研究方案的、负责落实安置的、以及被谈话安置的人多多少少都会知道个大概,这一点都不奇怪。不过,因为上市公司“天威视讯”的加入,这个问题就来了。2012年4月5日,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拟通过向深圳广电集团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公司两项资产。上市公司不比普通企业,任何可能影响股价波动的消息都有披露、解释、信息保护等等的责任和义务。恰恰是因为这其中的空子被人钻了,才闹出这么大的事情。在此前的证监会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了案件的大致情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时任深圳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倪鹤琴是该资产重组工作的主要协调者和参与者,其涉嫌利用本人及司机的证券账户内幕交易“天威视讯”股票,买入金额182万元,同时涉嫌向其亲属泄露内幕信息,亲属买入金额达3168万元。深圳天宝公司总经理冯方明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向其配偶、亲属、司机等泄露内幕信息,该等人员涉嫌内幕交易,金额较大。倪鹤琴、冯方明等15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本案的涉案的人员中,倪某是重组工作的主要参与者且有一定的法律专业背景,张某是证券从业人员,非常熟悉证券业务,如果说他们的交易属于知法犯法,那么还有一些比如那些被安置人员,他们的行为则更多属于“想捡小便宜,虽违法而不自知”的情节。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天威视讯案件折射出的是改革过程中各方主体内幕信息保护意识的缺乏。

  负责人:一是本次重组的具体领导和组织者法制观念不强,防控措施缺失是导致本次窝案的最主要的原因。第二是市场的相关主体,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各级各类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的保密意识还比较淡薄,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三个就是,我觉得《证券法》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还要大。在本案中,确实有明知违法但心存侥幸的投机分子,也确实有法律观念淡漠,稀里糊涂违法的。

  随着近几年监管手段的科技化程度提高,证监会对相关监管部门查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原本那种“得个内幕赚大钱”的传统想法也在被打破。天威视讯案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尽管利用内幕消息购买股票的人员众多,但天威视讯被发现异常交易之后,股价就出现大跌,至今也没有回到当时重组公告发出前的水平,所谓的获利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相关调查人员:复牌之前我们进的场,复牌以后走势他肯定受到调查影响。我们这一调查吧,市场的人士都比较谨慎,这股价也走不起来。

  据了解,本案初查不到两个月,立案现场调查半个月,证监会首次采用了多地分支机构联动的调查模式,调查了深圳、北京、上海、宁波等地的47家证券营业部的66个证券账户,调阅了38家银行网点的205个银行账户,核实了327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近亲属买卖股票的情况。换句话说,那些以为自己拿着内幕信息无人知晓的芸芸投机者们,必定在监管部门的系统里留下蛛丝马迹。而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保护投资者利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能需要更多的内部管理体系设置。至于有人提出,重组程序一启动,上市公司就应该停牌的问题,证监会稽查总队相关调查人员表示,国企改革因为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可能需要经历漫长和反复的过程,何时停牌本身也是一个悖论。

  调查人员:理论上来说,一要搞就停牌,但实际中确实很难操作。你比如说搞重组,重大的,特别就是像咱们说这个案例来讲,因为他涉及到人财物,涉及到和方方面面的关系,确定的科学的停牌点是很难的。尤其是国企,他审批吧,它有一个政府决策的东西,政府决策的过程也和一般私企民企不一样。你像民营企业,他老板一个人脑子里有想法了,他决定了谁都不告诉这个事就可以干了。但是你像国企,本身决策就复杂一些,它重组的对象又包括人员身份的问题,这是咱们国内一个特有的问题。你不能说一个企业谁也不告诉,就把他收到上市公司来讲,做不到。 (记者柴华)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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