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保局回应“APEC期间是否单双号限行”:正在研究
APEC期间单双号限行?正在研究
三单位联合发布通告 初次办进京证可获5天延期
昨天上午,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交管局联合发布《通告》,4月11日起,本市交通管理措施有所调整,其中包括取消长期进京证等。
交管部门表示,办理进京证延期手续时,车主不用驾车前往。此外,初次办理的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期满后需要延期的,可办理一次有效期为5天的延期手续。
本市号牌机动车调整
1.对本市载货汽车,由原来的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四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2.对本市核定载重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行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与五环路内道路限行时间保持一致。
3.本市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在原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的基础上,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
4.新增了“本市黄标车需按车辆注册月份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检测不合格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的管理措施。检测时间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对应月份进行,初登日期为1、4、7、10月的黄标车每年1、4、7、10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2、5、8、11月的车辆每年2、5、8、11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3、6、9、12月的车辆每年3、6、9、12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
外地号牌(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调整
1.将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需要办理进京通行证的范围由原来的五环路(含)以内道路扩大至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
2.对外省、区、市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确需进入六环路内区域的,在办理进京证后,允许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以内区域行驶。
3.外省、区、市摩托车的禁限范围由原来全天不得进入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扩大至全天不得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
4.外省、区、市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的基础上,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且增加了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管理措施。
□污染状况
去年PM2.5浓度超国标
关于《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简称《通告》)出台的主要背景,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表示,当前北京市治理大气污染形势十分严峻,空气质量与国家新标准和公众期盼都存在较大差距。据监测,2013年本市PM2.5全年平均浓度达到89.5微克/立方米,与年均35微克/立方米的国家标准相比,超标1.5倍。
截至2013年底,本市机动车保有量高达543.7万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是本市PM2.5的重要来源之一,占全部来源的22.2%,“这个比例是算上包括外地扩散来的污染源,如果仅测算本地的污染源,包括直排和二次转化在内,它所占的比例要超过1/3。”李昆生说。
目前本市在册登记的黄标车为11万辆,还在使用,正常参加检测的为1.5万辆。这些车辆的污染“能力”远大于绿标车,为此,除了扩大限行范围之外,还要增加检测力度和频次,从过去一年两检变成一年四检。明年1月1日起,外省区市的黄标车禁止在本市行政道路上行驶。
□减排措施
过境货车禁行或至七环
此次《通告》将本市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由四环路(含)扩大为五环路(不含)以内;非本市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由五环路(含)扩大为六环路(不含)。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称,此举可以有效减少外埠重型货车过境穿行本市,使过境车辆自觉选择其他道路,减少各项污染物排放。
据介绍,一辆达到排放标准的国3标准的重型车,其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当于国3标准小轿车的百倍左右,如果重型货车不达标,超标将会远超过百倍。为此,本市对于过境重型车采取“尽量向外推”的措施,从目前的五环路向外推到六环路,“今后还有可能推到‘七环路’”,李昆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