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迎四审 环保不给力政府责任人将引咎辞职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环境保护法》实施25年来将面临重大修改,经过三次审议,现在正在第四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值得注意的是,治理环境不作为的官员将受到严惩,行政拘留、引咎辞职等强制处罚手段将被纳入环保法。
环境信息更公开
环保法究竟会怎么改?始终参与了环保法修改论证工作的北大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汪劲透露,四审稿中,明确了环境监察部门主体地位,也针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做出规定。一个更大的突破还在于,增加了环境信息公开的规定。甘肃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的爆发,让不少人认识到,当遭遇突发性的环境安全事件,政府或者企业能否及时发布信息,采取措施,是保障公众安全的基本因素。环保法修订草案就此增加规定。
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监测机构难逃责任
加大环境违法责任方面,草案四审稿继续加大砝码,除了违法企业会加入黑名单外,如果监测机构帮助企业在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逃避责任,也会连带担责。
张鸣起: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检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政府责任人或将引咎辞职
说到责任的认定,很多地方政府实际上是污染大户的保护伞。未来,为环境违法问题买单的将不仅仅是违法企业,环保法修订草案还首次提及:面对重大的环境违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引咎辞职”。(记者杨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