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11人因盗伐红豆杉获刑罚
2014年04月25日 12:02 来源:农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依法审理一起非法盗伐红豆杉案件,11名被告人因非法采伐、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林木犯罪获刑。
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月,陈某爵、王某元、魏某沐等11人盗伐一株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这株红豆杉早在2006年就被列为福建省名木古树范围,估测树龄200年,此外还盗伐三株二级野生植物闽楠树,三株阔叶树和一株苦槠树。
经审理,被告人陈某爵、王某元、魏某裕等11人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至有期徒刑4年4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据了解,自从去年6月林业庭加挂生态资源审判庭以来,延平区法院共受理生态资源刑事案件30件,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犯罪案件有所下降。 蔡荣秀 张欣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