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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关键要齐步走

2014年04月25日 14:5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正式启动。日前,23个城市环保部门负责人聚集南京参加首次联席会议,明确了控煤、产业调整、机动车控污等统一行动目标。

  大气污染呈现流动性特征,治污不能单打独斗,需要形成跨地区、跨省份的联防联控,防治效果才会显现。长三角启动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为其他地区跨区域联合治污提供了样板,值得点赞。但是,要将纸上的计划及会上的共识化为实际行动,关键在落实,尤其需要三省一市合力下好一盘棋,做到齐步走。笔者以为,当前应从4方面强化相关的领导及督查机制。

  一是科学治污,尽快掌握PM2.5的底细。PM2.5来源十分复杂,既有一次排放的污染物,如燃煤等;又有二次物理反应产生的污染物,涉及工业生产、机动车、扬尘等多方面。并且城市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不一样,雾霾的构成原因也不一样。只有准确摸清PM2.5的构成比例,各城市治污才能有的放矢,抓住重点,针对难点,取得好的效果。

  二是建立强有力的联防联控机构及班子。区域治污将面对多个行政部门、多省份协调等诸多困难,需要建立统一的协调机构。这个机构要有责有权,有很强的指挥、协调能力及执行力,以利于联防联控工作开展和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制订排污统一标准及治污行动纲领。因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污染物排放及PM2.5治理标准并不一致,上海、江苏的环境标准要高一些。如上海承诺到2017年,PM2.5平均浓度要下降20%。安徽只承诺PM10平均浓度下降10%。即便是在省内,各城市的大气环境标准也不相同。标准的差异,表面上看有一定合理性,体现了发达地区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但是,这在客观上不利于区域整体治污。

  例如上海正在努力减少PM2.5排放,如果周边省份减排力度小,PM2.5飘到了沪市上空,上海的努力或许徒劳无功。再如,控煤、淘汰落后产能、推行机动车环境准入标准等,与PM2.5排放控制直接相关,涉及地方经济利益的博弈。这需要站在区域联防联控的高度,统一谋划布局。当前,应提倡经济相对落后地区顾全大局,勇于牺牲眼前利益。

  四是强化检查监督。区域联手治污的难题之一,是易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如何确保联防联控机制落地生根?笔者认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尤为重要。要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及时性,关键是建立一个跨越行政区域及行政权力的机构,真正独立行使监督权。 ◆尹卫国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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