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价明起每吨5元起步 90%家庭月增不超15元
新京报讯 北京市发改委昨日发布消息,5月1日起,北京居民水价、非居民水价和特殊行业水价将同时进行调整。居民阶梯水价按照提交听证会的方案二执行,即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每立方米水价为5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在181-26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水价为7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水价为9元。
第一阶梯覆盖90%居民用户
4月2日,北京公布水价调整方案,在现行每吨4元的基础上,提出拟上调0.95元或1元两个方案。两套方案均设置了阶梯水价,根据用水量的不同,两套方案水价分别为4.95元、7元、9元以及5元、7元、9元。
4月17日,在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上,25位听证代表均同意实施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其中6人同意方案一,即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5立方米,每立方米水价为4.95元;17人同意方案二,即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每立方米水价为5元。另有2人提出了新的方案。
北京市发改委昨日发布,综合考虑听证会参加人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北京市居民水价调整政策按照提交听证会的方案二执行。即: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5元。同时,按照“多用水多负担”的原则,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在181-260立方米之间,水价为每立方米7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60立方米以上,水价为每立方米9元。新调整的居民水价将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为何会选择方案二?市发改委表示,该方案第一阶梯覆盖了90%的居民用户,操作性比较强,更能体现“保基本、建机制、促节约”的原则。
阶梯水价以日历年为周期核算
根据水价调整方案,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准。对于一户多表用户,按户核算用水量。对于不具备分户计量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
居民阶梯水价以日历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核算。因新政策从5月1日起实施,因此今年各档水量标准按8个月计算,即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20立方米(月均15立方米×8个月),水价为每立方米5元;第二阶梯用水量在121-176(月均22立方米×8个月)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水价为7元;第三阶梯用水量为176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水价为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