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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拉网排查环境违法促进整改

2014年04月30日 16:15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通讯员侯卫婷昌吉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昌吉州环保局近日抽调监察业务骨干组成排污企业联合检查工作组,以环评审批、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为重点,对昌吉州阜康市183家工业企业进行了拉网式联合排查。

  此次阜康市接受排查的工业企业包括在建企业109家、投产企业40家、停产企业34家,涉及石油化工、建筑材料、冶金机电、轻工、采掘、火力发电等12个行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2家,工业排污企业排查率达100%。

  检查组发现,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未批先建,擅自投入试生产、久拖不验、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行为仍然存在,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较普遍。由于没有环保手续,环保设计环节缺失,企业失去源头控制,已经建成投运的企业未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导致污染物直接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

  为加快整改环境问题,昌吉州党委、政府将阜康市列入昌吉州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地区之一,并将阜康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通过日常抽查、季度巡查、半年督察、年度考核等措施,加大阜康市政府环境整治的检查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

  同时,责令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企业停建、停产,并依法予以处罚;要求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或未按照环评及批复完成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企业停止生产,限期落实环评要求,要求完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并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未取得环评批复文件的企业,要限期补办环评手续。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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