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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排查水源安全隐患 发现就查处曝光不留情

2014年05月06日 14:4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四川省环保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面排查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上游等地区的污染源,加强对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的制药、化工、造纸、冶炼等重点行业,输油输气等管道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对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要追踪排查,从源头控制隐患。

  依法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肥水养鱼等活动污染饮用水水源。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上游等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同时,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工作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记者王小玲 通讯员魏旭东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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